10月23日下午,园林系在二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高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主持。 研讨会重点研究了与21号令的区别:比如在《总则》章节,相对于21号令,41号令更强调高校在规范学生行为的同时,更重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第二章学生《权利与义务》中,41号令增加了“学生与参与志愿者服务、科技创新等活动,从而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权利”一项;此外,41号令将“恪守学术道德”写进“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的义务”,提醒学生管理工作者在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同时不要忽视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等。
此外,研讨会还强调了辅导员对班级布置41号令的学习会议,并学习了院里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及安职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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